浙江师范大学数据治理量化计分办法(试行)(浙师网信字〔2022〕3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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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师范大学数据治理量化计分办法(试行)

 

 

第一条 数据是新型生产要素,是实现学校各领域创新驱动的基础要素,数据中心作为重要新型基础设施,是实现数据共享交换、顺利推进数字化改革的重要保障。在已构建起学校数据中心整体框架的基础上,为进一步解决好数据质量的“缺、少、错”等问题,显著提升数据的完整性、准确性、及时性,建立起数据治理的完整长效机制,特制定数据治理量化计分办法。

第二条 数据治理量化计分是指建立数据治理量化计分模型,对各部门的数据治理结果进行量化评价。数据治理量化计分模型主要由数据的完整性、准确性、及时性三个维度组成,模型的每个维度满分100分,量化计分总满分300分。

第三条 数据完整性计分满分100分,主要考核数据表必填字段是否有完整数据,非必填字段的数据内容是否应填尽填。借助数据治理平台数据质量管理模块,对数据表中必填字段进行完整性检测,人工审核非必填字段的数据内容是否应填尽填。

第四条 数据完整性计分=∑表完整性计分,表完整性计分满分值=100÷总表数;表完整性计分=∑字段完整性计分,字段完整性计分满分值=表完整性计分满分值÷总字段数;字段完整性计分依据完整性检测合格率及人工审核结果计算。每张数据表设置相应的必填字段检测项,根据完整性检测合格率和人工审核完整性来计算得分,其中字段完整性合格率在95%以下得零分,大于等于95%小于100%得一半分,100%完整得满分。

第五条 数据准确性计分满分100分,主要考核数据表中字段的数据信息是否准确标准规范。借助数据治理平台数据质量管理模块,对数据表中的标准字段进行准确性检测,人工审核非标准字段的准确性。

第六条 数据准确性计分=∑表准确性计分,表准确性计分满分值=100÷总表数;表准确性计分=∑字段准确性计分,字段准确性计分满分值=表准确性计分满分值÷总字段数;字段准确性计分依据准确性检测合格率及人工审核结果计算。每张数据表设置相应的标准字段检测项,根据准确性检测合格率和人工审核准确性来计算得分,其中字段准确性合格率在95%以下得零分,大于等于95%小于100%得一半分,100%准确得满分。

第七条 数据及时性计分满分100分,主要考核数据表中的数据信息是否及时维护更新。数据及时性评估主要借助人工审核。

第八条 数据及时性计分=∑表及时性计分,表及时性计分满分值=100÷总表数。表及时性计分依据人工审核结果计算,其中数据表在业务期产生最新数据后一个月内及时更新得满分,未及时更新得零分。

第九条网信办牵头相关部门定期对数据中心数据的完整性、准确性、及时性进行量化评价,反馈各部门数据治理的量化评价结果,并进行一定范围内公布。数据治理量化评价结果列入学校数字化改革考核办法重要组成内容。

第十条 本办法由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  

  

  

2022年4月